
特定農業區能不能蓋農舍?
小編看到社團上有這樣一個問題『特定農業區能不能蓋農舍?』,那我們就用這一篇來跟大家做個說明,『蓋農舍這一件事』作者:田小編 (田中央全國首創農地空拍買賣網站)
蓋農舍有三件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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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件事:要知道農舍是許可制(符合資格主管機關基本上都會許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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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件事:哪些農地不能蓋(意思為剩下的都可以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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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件事:農地可以了,那申請資格有哪些?(農地條件與申請人資格)
(2)哪些農地不能蓋農舍 參考(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)第五條
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,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依本辦法申請興建農舍:
一、非都市土地工業區或河川區。
二、前款以外其他使用分區之水利用地、生態保護用地、國土保安用地或林業用地。
三、非都市土地森林區養殖用地。
四、其他違反土地使用管制規定者。
(非都市土地工業區、河川區、水利用地、生態保護用地、國土保安地、林業用地、森林區養殖用地)
以上這些土地分區與使用地類別都不能蓋,其他都可以!
舉例:都市內農業區、特定農業區、一般農業區、風景區、一般農業區養殖用地....都可以呀!
(3)農地可以了,那申請資格有哪些?(農地條件與申請人資格)參考(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)第二條、第三條、第三之一條
滿足以下五個條件與農民身份認定 依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申請興建農舍之申請人應為農民,且其資格
應符合下列條件,並經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核定:
一、年滿二十歲或未滿二十歲已結婚者。
二、申請人之戶籍所在地及其農業用地,須在同一直轄市、縣(市)內,且其土地取得及戶籍登記均應滿二年者。
三、申請興建農舍之該筆農業用地面積不得小於零點二五公頃。
四、申請人無自用農舍者。
五、申請人為該農業用地之所有權人,且該農業用地應確供農業使用及屬未經申請興建農舍者;
該農舍之興建並不得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及農村發展。
申請人資格必須為『農民』